組織結構
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,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。股東大會通過定期及臨時會議,依法行使的主要職權有: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;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、監事,決定有關董事、監事的報酬事項;審議董事會的報告;審議監事會的報告;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、決算方案;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;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;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;對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;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職權。
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,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。股東大會通過定期及臨時會議,依法行使的主要職權有: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;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、監事,決定有關董事、監事的報酬事項;審議董事會的報告;審議監事會的報告;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、決算方案;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;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;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;對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;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職權。